討論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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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文章
因為討論區之前沒有開放,要帳號密碼才能進來,
後來因為要跟FB連結,所以社區討論版部分開放才能與FB同步連結,
希望是社區住戶可以申請帳號進來討論或交流訊息,
有比較爭議的文章,我傾向在住戶討論區討論(要帳號才能登入),
所以有人對文章內容異議的可以告知,我可以將文章移到住戶討論區,
其他住戶的文章,如無涉及違法,需經該住戶同意才能處理或刪除,
畢竟這是社區住戶討論交流的空間...
後來因為要跟FB連結,所以社區討論版部分開放才能與FB同步連結,
希望是社區住戶可以申請帳號進來討論或交流訊息,
有比較爭議的文章,我傾向在住戶討論區討論(要帳號才能登入),
所以有人對文章內容異議的可以告知,我可以將文章移到住戶討論區,
其他住戶的文章,如無涉及違法,需經該住戶同意才能處理或刪除,
畢竟這是社區住戶討論交流的空間...
taichi- 文章數 : 1462
注冊日期 : 2010-02-26
來自(幾樓,貴姓) : 15F住戶-郭先生
回復: 討論區文章
唉呦!~ 我好久沒上來噴口水了~呵~ 看到郭大發這個有點驚訝,
不曉得今天怎麼突然這麼才思泉湧,還是少年維特的煩惱~~
當年討論區設置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要發揮社區住戶監督的力量,
讓公務透明化,讓醜事無所遁形,以免有憾事發生.
當時設置的初衷也希望進而能促進社區住戶彼此間的交流,培養感情,守望相助,人飢己飢...xD, 扯太遠了!!
但是從2/6號小弟我新增了"社區住戶互助區"至今,都孤零零的只躺了我一篇起始文,
再配合許多從98年入住至今的一些生活體驗,我就清楚的知道,不要期待太多啦~!
能讓討論區發揮監督的力量與住戶問題反應就很滿足了.
時至今日,也無意積極經營,徑讓住戶自行決定論壇的未來是沒落或者是發光發亮.
本來,網路上的文字或言論就不應該謾罵,或者是杜撰虛假的故事來攻擊或抹黑他人,
如果有人利用這個平台做這種事,說真的我們是不具有公權力的人,也不能給他什麼懲罰.
只能兩造當事人自己處理或者是互告嚕~
這討論區上面的主題,文章,內容,都是大樓從98年以來曾經發生過的點點滴滴,
發生過的事就是發生過了,溫暖的也好,醜陋的也罷,如何能抹去?
人生如果能這麼簡單,人死後哪還有什麼地獄?
也許隨著時間消逝,祈禱人們的記憶可能會淡忘掉吧.
但是,當你有天人生想要更高層樓時,再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難保不會被挖出來.
君不見許多人物,一旦出線,搬上檯面,搞不好連類似國小偷吃別人一口便當這種事都會被挖出來.
就像是,將來小弟要出來選立委,一定會有人來挖我住房子住到被同棟住戶告這種事, ㄎㄎ,,,
即便這件事的不起訴處分書都在手上了~~
(沒錯我真的超記仇,這件事我一直提出來 xD ,而且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回歸正傳,只要住戶說的是事實,不要帶謾罵,就不用擔心你的文章與你拍攝的任何公示於眾的圖片.
舉個簡單的例子,
某人A去B餐館吃,然後B餐館的食物是個大地雷,A回家後把送上來的食物照片跟
個人"適當"的感受貼在網路上分享,難道不行嗎?
現在是民國又不是清朝,已經解嚴了也不是戒嚴,難道實施了文字獄?!
不曉得今天怎麼突然這麼才思泉湧,還是少年維特的煩惱~~
當年討論區設置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要發揮社區住戶監督的力量,
讓公務透明化,讓醜事無所遁形,以免有憾事發生.
當時設置的初衷也希望進而能促進社區住戶彼此間的交流,培養感情,守望相助,人飢己飢...xD, 扯太遠了!!
但是從2/6號小弟我新增了"社區住戶互助區"至今,都孤零零的只躺了我一篇起始文,
再配合許多從98年入住至今的一些生活體驗,我就清楚的知道,不要期待太多啦~!
能讓討論區發揮監督的力量與住戶問題反應就很滿足了.
時至今日,也無意積極經營,徑讓住戶自行決定論壇的未來是沒落或者是發光發亮.
本來,網路上的文字或言論就不應該謾罵,或者是杜撰虛假的故事來攻擊或抹黑他人,
如果有人利用這個平台做這種事,說真的我們是不具有公權力的人,也不能給他什麼懲罰.
只能兩造當事人自己處理或者是互告嚕~
這討論區上面的主題,文章,內容,都是大樓從98年以來曾經發生過的點點滴滴,
發生過的事就是發生過了,溫暖的也好,醜陋的也罷,如何能抹去?
人生如果能這麼簡單,人死後哪還有什麼地獄?
也許隨著時間消逝,祈禱人們的記憶可能會淡忘掉吧.
但是,當你有天人生想要更高層樓時,再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難保不會被挖出來.
君不見許多人物,一旦出線,搬上檯面,搞不好連類似國小偷吃別人一口便當這種事都會被挖出來.
就像是,將來小弟要出來選立委,一定會有人來挖我住房子住到被同棟住戶告這種事, ㄎㄎ,,,
即便這件事的不起訴處分書都在手上了~~
(沒錯我真的超記仇,這件事我一直提出來 xD ,而且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回歸正傳,只要住戶說的是事實,不要帶謾罵,就不用擔心你的文章與你拍攝的任何公示於眾的圖片.
舉個簡單的例子,
某人A去B餐館吃,然後B餐館的食物是個大地雷,A回家後把送上來的食物照片跟
個人"適當"的感受貼在網路上分享,難道不行嗎?
現在是民國又不是清朝,已經解嚴了也不是戒嚴,難道實施了文字獄?!
terry- Admin
- 文章數 : 770
注冊日期 : 2010-02-10
來自(幾樓,貴姓) : 9F-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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