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稻上埕分類討論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最新主題
» 第十一屆區分所有權人會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三 12月 18, 2019 4:41 pm 由 總幹事

» 108年第十屆第5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一 10月 14, 2019 2:07 pm 由 總幹事

» 108年第十屆第4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二 8月 27, 2019 6:09 pm 由 總幹事

» 108年第十屆第三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五 6月 21, 2019 3:02 pm 由 總幹事

» 公告 星聚點kTV造成髒亂.改善乙案會勘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四 五月 09, 2019 1:00 pm 由 總幹事

» 公告 機車退出騎樓現場會勘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四 五月 09, 2019 12:52 pm 由 總幹事

» 108年第十屆第二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四 4月 18, 2019 10:39 am 由 總幹事

» 108年第十屆第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三 2月 20, 2019 3:14 pm 由 總幹事

» 第九屆第六次管理委員會暨第九.十屆管理委員會交接會議記錄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周三 12月 19, 2018 11:36 am 由 總幹事

RSS


Yahoo! 
MSN 
AOL 
Netvibes 
Bloglines 


社會化書簽

社會化書簽 reddit      

在您的Social Network保存並分享地址大稻上埕分類討論

在您的社會化書籤保存並分享地址大稻上埕分類討論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向下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Empty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內容

發表 由 老張 周二 11月 02, 2010 11:03 am

大稻上埕公寓大廈室內裝修暨簡易裝潢管理辦法草案
第一條 為確保本社區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暨公共安寧,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固定於地板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之裝修施工或分間牆之變更。所稱簡易裝潢則指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
第三條 室內裝修戶及簡易裝潢戶之進場施工申請
室內裝修戶應依法申請室內裝修,取得許可後,檢附准予施工之書面文件、區分所有權人施工同意書,連同施工進度表、進料時程表、受委任裝修廠商之合格證明〈繳驗內政部核發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等證件原本〉、廠商基本資料、施工人員名冊暨裝潢保證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向本社區管理中心申請進場施工。
簡易裝潢戶應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施工同意書、施工進度表〈載明施工項
目及範圍〉、進料時程表、廠商基本資料、施工人員名冊暨裝潢保證金
新台幣壹拾萬元,向本社區管理中心申請進場施工。
裝修竣工查驗,未發現有違規或損害情事,自保證金扣除每日清潔費
500元後, 3日內無息退還餘額。若有違規、損害、垃圾未清運等情
事,則自保證金扣除違規罰款、損害賠償金、垃圾清運費〈每車3000
元〉暨每日清潔費500元, 3日內無息退還餘額。
施工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禁止施工。
本社區內卸貨限卅分鐘,卸貨時,不得妨害人員或車輛之進出。
第四條 室內裝修戶及簡易裝潢戶對受委任裝修者之違規行為應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 受委任裝修者在本社區內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按次罰款新台幣壹萬元,若發生損害,須恢復原狀或按市價賠償。
一、所屬施工人員未辦理施工證,擅入本社區施工。
二、施工人員有賭博、吸煙、飲酒、隨地便溺、亂吐檳榔汁(渣)等行為。
三、施工人員留宿本社區。
四、砂石未裝袋。
五、每日施工結束時,未清掃物料進出路徑及電梯間等。
六、裝修所產生之垃圾堆放在玄關、門口、走道等公共區域暨地下二樓垃圾間,未集中放置在裝修戶內並整車運出本社區。
七、施工超過下午五時。
第六條 受委任裝修者在本社區內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飭令停工、驅離本社區外,按次罰款新台幣參萬元,若涉違法或損害,將報請政府主管機關偵辦,並要求損害賠償。
一、假卸貨之名,進行施工
二、施工物料進出路徑及電梯間未鋪設保護板。
三、室內裝修時,未有內政部備案之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督導施工情形。
四、室內裝修時,未依審核合格之室內裝修圖說施工。
五、簡易裝潢逾越所申請之施工項目及範圍。
六、擅自更動消防、門禁、監控等設施。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佈日實施。





老張

文章數 : 122
注冊日期 : 2010-07-26
來自(幾樓,貴姓) : 88號3樓之2 張福良

回頂端 向下

回頂端


 
這個論壇的權限: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